你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动态 > 公司新闻

地磅遥控器,遥控电子秤骗了10万元

2016-2-18 10:13:37      点击:

  五名男子利用安装在电子秤上的遥控装置贩鱼,并通过遥控操纵电子秤显示数字,非法获利99920元。9月3日,记者从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获悉,这5名男子因诈骗罪被判处4年至3年不等的刑罚,被处罚金5000元至10000元不等。

今年3月,男子宁某伙同王某、李某等4人经事先预谋,利用宁某从重庆购买的遥控电子秤开始实施贩鱼诈骗。

3月21日,宁某假称自己姓何,通过电话联系到阿瓦提县丰收一场的木子(化名),在得知木子的鱼池需要购买鲤鱼的消息后,便声称自己鱼塘有足够多的半大鲤鱼出售。在双方约定好价格后,宁某五人便从温宿县清泉农场胡某处购买了848公斤鲤鱼,并雇佣了冯某的货车将鱼拉至木子的鱼池。由王某从货车上将鱼捞出交给宁某将鱼放进消毒桶内消毒,李某再将消过毒的鱼捞出放进小桶称重后倒进木子的鱼池,站在一旁,宁某的哥哥在称重的同时按下装在裤子口袋内的电子遥控器,使鱼的重量增加,原本848公斤的鲤鱼通过遥控电子秤虚增为3924公斤,木子以每公斤12元的价格,支付47000元鱼款,五人除去成本和开支后骗得36824元。

3月26日,宁某等人用同样的手法,再次从兵团一师十一团九连蒋某处骗得63096元,这一切都被在一旁放鱼的蒋女士看在眼里,她总觉得这次买的这批鱼没有那么重,但问题出在哪里了,自己也搞不清楚。在连续几夜彻夜不眠之后,蒋女士找到了拉货人冯某,在核实了冯某货车吨数之后,蒋女士意识到自家可能上当,当即选择了报警。

警方接到报警后,以买鱼为借口找到了宁某,并在他们去收鱼的途中将五人截获,警察从宁某身上搜出的电子秤遥控器,解开了蒋女士的谜团。民警将五人带至阿拉尔垦区公安局询问时,五人如实交待了卖鱼过程中,利用遥控器按键增加电子显示器数量获利的犯罪事实。

9月1日,法院审理认为,宁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宣判后,宁某等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。